2013年,隨著化解產能過剩、推動企業兼並重組、促進自主創新和技術改造升級、推進產業轉移等政策效力的逐步發揮,工業結構不斷優化,增長質量與效率逐步提高。下半年工業回暖態勢明顯,8—10月重回10%以上增長區間,其中,製造業10月同比增長11.4%,比工業多1.1個百分點。1—9月,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40452.8億元,同比增長13.5%,扭轉了2012年同期工業企業利潤增幅下降的不利局麵。但是也存在製造業投資增速放緩、產能過剩形勢依然嚴峻等問題。預計2014年,在經濟領域一係列改革部署的推動下,工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加快,為到2020年基本實現工業化奠定基礎。
對2014年形勢的基本判斷
(一)高技術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繼續保持較快增長
2014年,在創新驅動戰略引領下,高技術製造業和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的交叉融合將不斷加速,特別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將促進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技術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從而推動高技術製造業和新興產業技術取得群體性突破,為高技術製造業和新興產業快速發展提供技術保障和支撐。2014年也是各地落實新興產業發展規劃關鍵一年,大多數地區為保證2015年規劃目標的完成,將會繼續加大力度支持高技術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二)化解產能過剩矛盾帶動重點領域結構調整加快
2012年以來我國工業部分行業出現的產能過剩問題嚴重阻礙了工業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按照中央“四個一批”的治理要求,各部門采取控製增量、促進落後產能退出、擴大內需等措施化解產能過剩矛盾,這些措施也有效地推動了工業結構的調整。2014年,在控製增量、促進落後產能退出、擴大內需、兼並重組等政策措施的推動下,不僅產能過剩矛盾有望在2014年得到初步化解,重點領域結構調整的步伐也將隨著化解產能過剩政策措施的進一步落實而不斷加快。
(三)重點領域企業兼並重組保持活躍態勢
2013年,我國推動企業兼並重組的力度有增無減。2013年1月22日,工信部等12部委聯合發布《關於加快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兼並重組的指導意見》,加快推動鋼鐵、水泥等九大重點行業兼並重組。由於《兼並重組指導意見》要求鋼鐵、水泥、汽車、船舶等重點行業必須在2015年底前完成既定的兼並重組目標。目前,這些行業產業集中度、大企業集團數量和規模等距離《兼並重組指導意見》目標要求還有一定差距。為保證這些目標的順利完成,2014年,各地會繼續加大企業兼並重組的推動力度,重點領域兼並重組將繼續保持活躍狀態。
(四)中西部承接產業轉移步伐進一步加快
2012年《產業轉移指導目錄(2012年本)》發布以來,中西部地區交通、能源、信息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的不斷完善及2012年—2013年一係列產業轉移對接活動加快了紡織、機械、能源、化工、建材等傳統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中西部地區的新能源、新材料、裝備製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也逐漸走上發展的快車道。主要表現為中西部地區投資增速明顯超過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東部沿海地區,產業轉移趨勢已十分明顯。2014年,在中央“絲綢之路經濟帶”、“西南橋頭堡”、“渝新歐通道”等戰略構想的推動下,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步伐不會放緩,而產業的加快轉移也保障了中西部地區工業的快速發展。
需要關注的幾個問題
(一)製造業投資回報率低,資本呈現脫實入虛的傾向
製造業是推動我國工業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重要支柱,而投資是拉動製造業增長的主要保障性要素之一。2013年來,製造業投資增速出現放緩跡象。導致製造業投資增速放緩的重要因素是製造業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放緩,而更深層次的原因是製造業投資回報率低,民間資本投向製造業動力不足。
由於處於漲勢的房價難以在2014年發生根本性扭轉,加之金融領域將逐步加大對民間資本的開放力度,生產要素成本依然具有較大的提升壓力,導致2014年民間資本脫實入虛的動力依然強勁。而民間投資是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加快工業結構調整最為活躍的部分,特別在技術改造、兼並重組等方麵扮演著重要角色。民間投資不足,製造業企業融資將更加困難。加之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大,實體經濟環境不樂觀,缺乏資金支持的製造業企業不願投入、不敢投入,這將減緩技術改造和兼並重組進程,從而影響工業結構調整進度。
(二)新興產業重複建設和無序布局問題值得關注
在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政策利好刺激下,風電設備、多晶矽等新興產業目前已出現產能過剩的傾向。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是國務院圈定的保障未來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新經濟(310358,基金吧)增長點。各地政府為早出業績,加緊布局,加快上新項目,導致重複建設和區域同質化現象嚴重。由於各地新興產業規劃目標完成的截止時間多定在2015年,而多數地區新興產業規模與規劃目標還有一定差距,因而會在2014年加速布局,加快上馬新興產業項目。這種一窩蜂布局、上項目模式將使新興產業領域產能過剩行業的範圍進一步擴大。
(三)產業轉移過程中的二次汙染問題值得警惕
2013年以來,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推動下,上海、廣東、江蘇等發達地區正加緊實施“騰籠換鳥”措施,加快推進勞動密集型加工業、對資源能源依賴較強的重化工業及能源工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中西部地區勞動力優勢明顯,同時又多是能源及礦產資源的富集地,承接東部地區勞動密集型加工工業和重化工業理所當然。但是,由於大部分中西部地區主導產業主要以重化工業、能源工業為主,企業技術水平總體偏低,在節能環保等方麵投入不足,落後產能比重較大,環境汙染、生態破壞比較嚴重。而東部地區將本地相對落後的重化工業、能源工業及部分勞動密集型加工業轉移到中西部地區,很可能對中西部地區造成二次汙染。如部分中西部地區在積極引進煤化工、鋼鐵等重化工業,這恐將成為當地維持良好生態環境的阻礙。
(四)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未有明顯改善
2013年,在國家一係列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推動下,中小企業迎來了難得發展機遇。但受經濟下行壓力、勞動力和生產要素成本上升、產品出口價格下降、訂單少等多方麵影響,以及貸款融資、財政支持、行業準入、要素公平使用、投資主體地位發揮等方麵仍存在一些製度性障礙,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未出現明顯改善。特別是2013年銀行一度出現“錢荒”,導致銀行投入中小企業信貸比重未有明顯的增加。
應采取的對策建議
(一)加大力度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製造業
一是逐步打破電信、航空、電力、石油、鐵路等行業的行政性壟斷,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二是切實落實好非公經濟“新舊36條”,改善民營企業融資環境,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三是加快推動投資體製改革,切實取消、下放阻礙民間資本進入製造業的審批權,優化必要審批的流程,為民間資本進入製造業創造更多便利條件。四是加快清理和修訂限製民間資本投資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政策性文件,加強對私有財產權的保護,營造有利於民間資本進入製造業的法律政策環境。
(二)建立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科技投入增長機製
建立和完善以企業持續投入為主體、國家財政穩定投入為保障、民間資本積極投入的科技投入增長機製。一是加強企業在科技投入中的主體性地位,增強企業投入科研的動力。通過財政補助、稅收減免、貼息等措施鼓勵支持企業增加研發和技改投入,重點要將財政支持的科研項目經費的一定比例用於企業科技投入的獎勵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R&D活動。二是建立國家財政投入支撐科技創新、產業技術改造升級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穩定增長機製。三是加大對民間資本投入科技創新、產業技術改造升級及高新技術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行業主管部門與四大銀行、金融機構合作,建立政府引導資金和民間資本共同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升級的風險投資機製。
(三)建立完善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長效機製
一是完善市場競爭機製。加快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要素價格形成機製;完善市場導向的資源配置機製;健全非公經濟市場準入機製,重點是建立公平市場準入製度,營造非公經濟公平競爭發展的環境。二是通過關閉落後小企業、淘汰落後產能、促進兼並重組、鼓勵企業海外投資、引導企業轉型轉產等推動落後產能有序退出市場。三是建立以行業準入、金融調控、財稅支持、差別化價格、土地管理等為主的化解過剩產能政策體係,嚴格環保能耗執法監督。四是建立重點行業產能過剩監測預警機製,特別要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產能過剩監測預警體係,對新興產業出現的產能過剩苗頭及時預警,並加強宏觀調控,限製各地在新興產業領域一哄而上的投資行為。
(四)探索產業綠色轉移的新機製
嚴格按照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聯係各地區生態環境容量,依托各地區資源稟賦條件和比較優勢,探索產業綠色轉移的新機製,避免產業轉移二次汙染。一是加強對產業轉移的宏觀調控。依據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國家對東中西部產業發展總體定位對東中西部產業轉移活動進行調控和統籌安排,堅決禁止在限製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上馬重化工業項目及其他“兩高一資”項目。二是嚴格禁止落後產能向中西部地區轉移。東部地區淘汰的落後設備要徹底拆毀,以免轉移到中西部地區;轉移到中西部地區的項目要嚴格進行能評、環評,實行能評、環評一票否決製。三是做好產業政策的符合性審查。對轉移到中西部地區的產業進行符合性審查,對於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應協調有關部門禁止該產業進行轉移。
(五)進一步改善和優化中小企業生存環境
一是切實貫徹落實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減輕中小企業稅費負擔。二是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減少企業融資成本。探索中小企業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製度,根據產業政策和規劃,製定中小企業貸款貼息辦法,給予中小企業貸款適當的風險補償。三是加強對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扶持和指導。四是加大對產業工人和企業家的培訓力度,協同行業協會及其他相關第三方機構、高校對產業工人和企業家進行聯合培訓,提高產業工人的綜合素質並培養創新創業型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