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製訂的《“十二五”綠色建築和綠色生態城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近日公布。《規劃》明確了發展目標、指導思想、發展戰略、實施路徑以及重點任務,並提出了一係列保障措施。
《規劃》指出,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的曆史時期,人口、資源、環境的壓力日益凸顯。建設綠色生態城區、加快發展綠色建築,不僅是轉變我國建築業發展方式和城鄉建設模式所麵臨的重大問題,也直接關係著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國家的長遠利益。住房城鄉建設部製訂《規劃》,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綠色生態城區和綠色建築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鎮,實現美麗中國、永續發展的目標。
按照《規劃》提出的具體目標,“十二五”時期,將選擇100個城市新建區域(規劃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等)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規劃、建設和運行。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築,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建設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築麵積超過兩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築,將率先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同時,將引導商業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築標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2015年起直轄市及東部沿海省市城鎮的新建房地產項目力爭50%以上達到綠色建築標準。此外,將完成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4億平方米以上,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公共建築節能改造6000萬平方米;結合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農村節能示範住宅40萬套。
《規劃》明確,到“十二五”期末,綠色發展的理念為社會普遍接受,推動綠色建築和綠色生態城區發展的經濟激勵機製基本形成,技術標準體係逐步完善,創新研發能力不斷提高,產業規模初步形成,示範帶動作用明顯,基本實現城鄉建設模式的科學轉型。新建綠色建築10億平方米,建設一批綠色生態城區、綠色農房,引導農村建築按綠色建築的原則進行設計和建造。
在確定發展目標的同時,《規劃》提出了“十二五”時期推進綠色建築和綠色生態城區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戰略、實施路徑以及重點任務。為確保上述目標實現,《規劃》還明確提出了一係列保障措施。
在強化目標責任方麵,《規劃》提出,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將規劃目標任務科學分解到地方,將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地方住房城鄉建設係統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係。考核結果作為節能減排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進行責任追究。
在完善法規、部門規章和技術標準體係的基礎上,《規劃》要求加強製度監管,實行綠色建築審查製度,建立綠色土地轉讓製度,實行綠色建築設計專項審查製度、施工的綠色許可製度和民用建築綠色信息公示製度,建立節水器具和太陽能建築一體化強製推廣製度,建立建築的精裝修製度,完善綠色建築評價標識製度,建立建築報廢審批製度,建立綠色建築職業資格認證製度。
《規劃》明確,要創新體製機製,建立和完善能效交易機製;積極推進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合同能源管理;推進供熱體製改革,全麵落實供熱計量收費;積極推動以設計為龍頭的總承包製;加快培育和形成綠色建築的測評標識體係。同時,要強化技術產業支撐,完善經濟激勵政策,加強能力建設,並開展宣傳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