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了未來海洋經濟發展目標,包括海洋經濟總體實力進一步提升,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長8%,2015年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0%等。規劃還提出,加快海洋漁業等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同時,要培育壯大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海水利用業、海洋藥物和生物製品業以及海洋可再生能源業等海洋新興產業。
近年來,我國海洋經濟發展迅速,2012年我國海洋經濟總產值超過5萬億元,較上一年提升25%。
為進一步優化海洋產業結構,規劃提出,在加快海洋漁業、海洋船舶工業、海洋油氣業、海洋鹽業和鹽化工等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的同時,培育壯大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海水利用業、海洋藥物和生物製品業以及海洋可再生能源業等海洋新興產業。
為此,規劃製定了海洋新興產業具體的發展指標:2015年產業增加值較“十一五”期末翻一番,占海洋生產總值比重超過3%。
在海洋新興產業中,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被擺在首位,重點發展海洋油氣資源勘探開發裝備、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裝備和海水利用裝備。
規劃要求,提高海水利用裝備國產化水平,積極研發日產10萬噸以上海水淡化設備、循環冷卻及海水脫硫成套設備,延伸海水利用裝備產業鏈條。另外,海水利用也被專門納入規劃的一節,成為新興海洋經濟重點扶持產業之一。
事實上,針對海水淡化產業,此前國務院曾專門出台《關於加快發展海水淡化產業的意見》,國家發改委還發布了海水淡化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上述《意見》中提出,要提高海水淡化設備國產化率,到2015年,海水淡化原材料、裝備製造自主創新率達到70%以上。
分析人士指出,國家著力扶持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並力推關鍵設備國產化,這對國內相關設備製造商來說是一大利好。
在保障措施方麵,規劃要求,加強海洋經濟規劃指導和政策扶持。盡快組織編製深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海水利用、海水養殖、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海洋旅遊發展等領域專項規劃等。在財政政策方麵,規劃要求,探索通過相關措施加大對海水綜合利用、海洋新能源開發、海洋環境保護等的支持力度。在投融資政策方麵,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海洋產業發展。盡快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資機製,擴大直接融資比重。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海洋漁業和海洋新興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發揮信貸資源優化配置對海洋產業投資結構的引導和調整作用。支持有實力、有潛力且符合條件的涉海企業上市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