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省人大常委會會議11月28日高票通過的《河北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大氣汙染。河北省也成為華北地區首個出台此類地方法規的省份。
“這部法規事關大氣汙染防治和生態文明建設,意義重大,必須進一步完善條款,增加條例的剛性和可操作性,盡快出台。”省政府常務會達成共識。其後,省政府法製辦等部門對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增加了更嚴格的規定,將新建、改建、擴建水泥生產建設項目,散裝水泥發放能力由以前的70%提高到90%。
今年7月,省政府將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引起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熱議。“大家一致認為,當前我省大氣汙染防治形勢緊迫,盡快表決通過這部地方法規為減少大氣汙染提供法製保障刻不容緩。”省人大法製委員會副主任馮誌廣介紹,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意見,條例草案又增加了“關於防止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汙染”等方麵的內容。由於意見高度統一,條例草案比較成熟,在這次會議上,條例順利獲得通過。
條例規定,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水泥製品生產企業應當使用散裝水泥。設區市建成區內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區內,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並逐步禁止攪拌砂漿。
“如果條例得到落實,預計‘十二五’末,河北省散裝水泥供應量將達到9700萬噸,屆時,河北省的水泥散裝率可達65%,每年可節約標煤145萬噸,減少粉塵排放4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352萬噸、二氧化硫排放1.83萬噸。”省散裝水泥辦主任李延明滿懷期待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