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福建日報消息,根據省政府印發的《關於加強我省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省水利廳日前製定了《關於加強我省城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方案》。
方案提出,“十二五”後三年,確保完成投資584億元,力爭完成投資690億元,加強我省防洪防潮、蓄水、引調水、農田水利與農村飲水安全、水土流失治理、流域綜合治理等城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為加快建設步伐,省水利廳將建立健全五個機製。一是責任落實機製,重點是分解年度目標任務,實行考評獎懲;二是動態管理機製,重點是建立重大項目前期進展、年度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直報係統;三是常態化服務機製,重點是廳、市、縣(市、區)分別掛鉤服務;四是投融資機製,重點是中央資金補助、地方財政投入、金融資金支持、社會資金參與;五是項目建設監管機製,重點是創新監管方式、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推進標準化建設、強化監管職責,從而在薄弱環節、關鍵領域、民生水利等方麵取得重大突破,形成與我省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水利支撐和保障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