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2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發布,“三一”馳名商標保護案與“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計算機中文字庫著作權糾紛案、“葫蘆娃”角色形象著作權權屬糾紛案等知識產權案件共同上榜。與此同時,“三一”馳名商標保護案還被列入湖南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
“馳名商標保護案”是繼“奔馳商標案”勝訴後,三一取得的又一社會重大司法案件的勝訴,對公司乃至整個社會知識產權維權有典型示例作用。
2010年7月,三一重工營銷人員發現一公司名為“馬鞍山三一重工機械製造有限公司”,但經核實,該公司並非三一的關聯單位。該公司不但在其企業名稱中冠以“三一”文字,並在其機床類產品、廠房外牆、廣告宣傳及網站首頁中使用“三一重工”、“三一機床”等標識,涉嫌侵犯三一商標及企業名稱權,構成不正當競爭。
發現侵權行為後,三一法務部聯合華夏方圓律師事務所多方取證,將侵權企業起訴至法院,經過一審、二審,最終勝訴。繼三一圖形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後,該案使“三一”漢字圖形商標被成功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為後續維權工作中製止工程機械行業及其他行業,盜用三一商標及企業名稱的侵權行為提供重要依據。
中國法院方麵認為,該案通過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有力地保護了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對於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製止“傍名牌”、“搭便車”行為,促進知名企業的品牌建設具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