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天津召開進一步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動員大會,並出台十條措施,繼續舉全市之力高水平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加快建設北方對外開放門戶、高水平現代製造業和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宜居生態型新城區,支持濱海新區建設國家金融改革創新基地。
據介紹,這十條措施分別是:加快東疆保稅港區建設,支持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加快於家堡金融區開發,支持新區建設國家金融改革創新基地;以濱海高新區為基礎,支持新區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優化完善土地利用規劃,支持新區進一步拓展發展空間;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支持新區建立統一的財政管理體製;建立交通發展資金,支持完善“雙城”間便捷高效交通體係;優化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支持新區加快發展社會事業;落實“新區的事新區辦”工作機製,支持新區行使市級經濟管理權限;修訂《天津濱海新區條例》,支持新區進一步完善行政管理體製;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支持新區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
在金融改革創新方麵,天津將推動於家堡金融區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配套設施,盡快建成一期工程起步區。支持和幫助金融區開展高水平招商引資,聚集更多高端金融機構、金融人才。製定實施鼓勵政策,吸引國內外各類創新型要素市場、資本市場向金融區聚集,促進天津現有創新型市場向金融區轉移。製定實施金融改革創新第二個專項方案,實行金融政策聚焦,支持發展產業金融、融資租賃、股權基金、資金結算、商業保理、離岸金融等業務,開展動產權屬登記試點,實施亞太經合組織首個低碳城市計劃,逐步把於家堡金融區建設成為國家金融改革創新基地。天津還將全麵落實《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方案》,推進東疆港區整體開發,在國家有關部門指導下,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有效整合,支持開展國際船舶登記、航運稅收、航運金融、租賃業務等試點,推進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建設,提升離岸金融服務等功能,逐步建成符合國際慣例的自由貿易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