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國家安監總局等9部門《關於依法做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工作意見》意見決定,2012~2015年全國組織開展礦山整頓攻堅戰,到2015年底無證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得到有效製止。根據意見,磚瓦用粘土、頁岩等資源不符合國家關於保護土地資源、保護環境相關政策的,將被限期關閉。
《意見》指出,全國金屬非金屬礦山(含尾礦庫)數量接近10乃座,其中小型礦山的比例高達95%。絕大多數事故發生在這些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安全保障能力低、安全管理混亂的小型礦山,尤其是非法違法、違規違章建設和生產的礦山,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意見提出,到2015年底,無證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得到有效製止,不符合產業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礦山得到依法整頓關閉,浪費破壞礦產資源、嚴重汙染環境等行為得到有效遏製,小型礦山數量有較大幅度減少,安全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改善,礦山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信息化、科學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持續下降,較大、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製,努力杜絕特別重大事故。
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的重點對象包括:未依法取得采石廠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擅自從事礦產資源開采的石廠山;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已經納入資源整合範圍的礦山;不符合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有關礦種最小開采規模、最低服務年限標準的礦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