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新充氣工程機械輪胎作出反傾銷行政複審初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杭州中策橡膠有限公司(Hanghzou Zhongce Rubber Co., Ltd.)的傾銷幅度為132.98%。
2007年6月30日和2007年7月9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於中國的新充氣工程機械輪胎分別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08年7月,美國商務部作出終裁,裁定對中國涉案企業征收4.08%~210.48%的反傾銷稅,征收2.45%~14.00%的反補貼稅。2008年9月,美國商務部修改終裁,將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稅率修改為5.25%~210.48%,反補貼稅率不變。2012年8月30日,再度修改終裁,將反補貼稅率修改為征收2.52%~14.00%,傾銷稅率修改為5.10%~2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