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備受關注的"三一狀告美國總統奧巴馬"的事情有了新進展。三一總裁向文波宣布,明天,三一集團將就風力發電項目在美受阻起訴奧巴馬政府一事舉行新聞發布會。
9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簽發行政命令 ,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在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興建4座風力發電廠。這個項目之前也曾遭遇"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的禁令。為此,羅爾斯公司9月12日把"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告上法庭。10月1日又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遞交訴狀,把奧巴馬追加為被告,並向法院遞交要求法院加快審理此案的動議。最近一段時間,多家企業在美國的發展遭遇阻力。10月8日,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發布報告說,華為與中興可能威脅美國國家通信安全。最新消息是,美國國會已啟動了針對華為和中興公司的第二輪調查。三一起訴奧巴馬,不管結果如何,至少提示我們,麵對美國對華的貿易保護,麵對不斷升級和花樣翻新的投資壁壘,更多的中國公司在遭遇不公的時候要敢於、善於在美國打官司,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院長桑百川評論這個話題。
由於美國對華的貿易保護,中國企業到美國投資,遭受這種不公待遇早不是第一次了,以往中國企業的態度都比較消極,而這次三一先後把"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 和美國總統告上法庭,勇氣可嘉。您怎麽評價三一的行動?
桑百川:中國的企業在國外的投資頻頻受到投資壁壘的限製,三一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我覺得不僅是勇氣可嘉,同時也意味著中國企業在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是中國企業走出去對外投資所跨出的重要的一步。過去我們以為隻有資本就夠了,事實上在提供投資的同時我們還需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有投資還要有保護,我們注意到:有消息說,三一告"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 已經初戰告捷,在啟動這個案子一周後,美國政府同意允許羅爾斯公司推進初步建設工作。您認為這個案子會走向何方,能不能最終勝訴?
桑百川:在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的過程中,肯定有很多的困難和波折,最終判決的結果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為他當時對於投資的限製是依據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提供的報告,奧巴馬總統簽署了相關的法令,要限製三一重工相關的公司羅爾斯公司的投資,是說影響到了國家安全,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以國家安全為名落實現投資保護和投資壁壘之實,對於這種案件在法律上的判決往往就有很大的彈性,真正能夠獲得勝訴的機會也可能需要一個很長的維權過程。
這一次美國政府能夠在這個案子啟動一周之後,能夠同意羅爾斯公司進行初步的建設工作是不是這一次的主審法官或者法院的話對這個案子有一定的傾向呢?
桑百川:還要觀察後續的影響和連鎖的反映,因為在相關的軍事基地附近,投資可能還有很多的問題,在投資的過程中有相關的其他國家的公司,比如說德國的還有丹麥的公司,也在當地進行了相應的投資,他應該采取一視同仁的做法,現在能夠繼續推進這個項目的建設,實際上是在原有的審判的基礎之上有一個小小的修正,後麵是不是能夠一視同仁對待各國的投資實行公平的投資政策,這點我覺得如果從法律的公正性上來講應該采取一視同仁的做法。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因為從時間角度來看眼下,美國總統大選已步入白熱化,不少美國媒體認為,奧巴馬針對三一的行為是為了迎合選情需要,多年來,每逢大選,美國對華貿易保護主義總要掀起狂潮,再加上美國製造業回潮的大背景也增強了貿易保護,如今中國企業到美國投資是不是越來越難了?在這種背景下,中國企業應該怎麽學會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
桑百川:其實美國自身是非常糾結的,一方麵實行了再工業化戰略,希望吸引境外投資者到美國去投資,以增加它的就業機會,緩解經濟衰退的矛盾。但是另一方麵,又擔心投資者進入會對美國的本土企業產生激烈的競爭關係。這種既開放又保護的心態實際上也使得美國相關的決策者在對待外國投資企業的時候,往往是舉棋不定猶豫不決的一種態度。有的時候你看到它是積極的鼓勵投資,有的時候可能又會采取經濟安全、國家安全等理由限製投資的一些做法。未來中國麵對的美國的市場的變化,在國外進行投資的時候,我覺得不僅要考慮到企業之間合並過程中或者是我們在進行綠地投資新建企業的時候,當地市場上有對資本的需求。同時我們還應該更努力的跟美國等國家的社會各方進行有效的溝通,比如說投資如果從純粹的經濟意義上去考慮,自然應該是歡迎投資。但是他又涉及到勞動者的關係,涉及到行業之間的競爭關係,涉及到整個社會經濟利益的調整,所以企業應該更多的推進它的本土化的進程和當地的政府,和行業協會,和功能組織甚至是和其他的很多社會組織,都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溝通自身的意向,融入當地的社會,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這樣為自己贏得一個更好的投資環境。在未來,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時候,不僅是要提供資本,更重要的是推進本土化的進程,融入當地的社會,同時我們還應該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針對的一些投資壁壘的做法,我們可以利用相關的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投資利益。
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同時要推進企業自身的國際化進程。而且我們從這些年來,中國企業到海外投資一方麵有很強的動力,因為我們看到海外有巨大的市場,另外一方麵也遭到了很多的海外的不公平的待遇和外來者的很有標記性的印象。麵對這種投資的壁壘,還有麵對這種國外的環境,投資環境、投資規則的變化,咱們企業改變環境是不可能隻能改變自己,除了剛才說的那幾點,具體到企業自身經營上還有哪些建議嗎?
桑百川:企業在自身經營的過程中我覺得不僅是要追求自己的投資收益的最大化,考慮到隻是去投資賺錢,更多是我們要看到現在西方發達市場上它的一個投資傾向的變化。人民已經把企業看的是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的合約,不僅是提供資本就夠了,要考慮到勞工的利益,考慮到環境的影響還要考慮到對整個社會產生的其他影響,應該更多的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說勞動力的長期成長和培育,還有功能利益的維護,環境的保護,當地的教育等等,這些都是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應該重視的。我們過去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很多企業也抓住了市場的機會來迅速的擴張積累起了資本,但是對於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合規經營這方麵我們做的還是有所欠缺。在合規經營的過程中,我們更多的去關注對於當地社會經濟、文化、長期的影響,贏得更好的投資環境才能夠有一個長期穩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