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浙江省寧海縣轄區內有2家叉車生產單位,349家叉車使用單位。寧波市特種設備綜合管理MIS係統顯示注冊叉車總數為590台,其中566台處於在用狀態。叉車安全日常巡查及專項檢查結果表明,不同叉車使用單位在使用叉車過程中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存有一定問題,而問題還呈現出多樣性的特征,從具體細節來看,使用環節存在的質量安全問題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
一是叉車使用過程中存在的一般性問題。部分使用單位未簽訂叉車安全使用承諾書,安全主體責任沒有得到很好落實,“三二一一”安全管理體係不健全或未得到有效貫徹實施。叉車作業人員無證駕駛、叉車超期未檢甚至於檢驗不合格仍在使用等現象時有發生,安全隱患風險很大。
二是叉車使用過程中存在的特殊性問題。叉車隻有在場(廠)內作業時才屬於特種設備,在場(廠)外作業時就不屬於特種設備。而且叉車作為特種設備的一種,又不同於一般的特種設備,它具有很強的流動性,可在不同的場(廠)內流動作業,部分叉車存在多次銷售及臨時出租等情況,隨機資料已無從查找。而一些二手叉車設備本身就存在一定故障,經過維修才能勉強通過檢驗,一旦有無證作業人員對其操作,所謂的安全風險防控體係便形同虛設,安全監管舉措不能及時得到有效實施,事故率和傷亡概率增大。
近期叉車事故呈高發態勢,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為有效地降低安全風險,充分發揮創新性做法,有必要著重研究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強叉車安全“一條龍”監管。“一條龍”監管指的是從叉車設計、製造、經營、使用、改造、維修、檢驗直至報廢等各個環節的全方位、全流程監管,要求環環相扣,實現閉環管理。深入研究、調整叉車管理辦法,對叉車及其司機管理做進一步的規範,加強對叉車經營單位的監管,開展對叉車保養、修理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於不同程度的違法行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做出嚴肅懲處,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絕不姑息。
第二,加快轉變叉車安全監管模式。流動性作業的叉車在一定程度上類似於機動車輛,為有效規避監管責任,應盡快實現由“保姆式”監管模式向“警察式”監管模式轉變。一方麵,可學習借鑒交警部門在機動車監管方麵的一些好做法、好舉措,有效落實叉車使用單位的主體責任;另一方麵,建議上級政府盡快落實鄉鎮(街道)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責任,加大對鄉鎮質監員的培訓力度,要求鄉鎮(街道)在對企業特種設備建檔時重點做好叉車檔案,實現專機專人駕駛、專檔專人管理的目標。
第三,鼓勵叉車使用單位創新管理方法。在一些有條件的叉車使用單位進行試點創新性管理方法,並逐步推廣到更多的使用單位,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安全風險,具體措施有:一是由持證叉車作業人員專人負責專機,有利於責任落實;二是定期開展叉車維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三是限製叉車行駛速度,設計叉車專用車道並顯著標注,有效規範叉車行駛狀態,達到降低事故率和傷亡率的目的。
第四,強化叉車安全宣傳教育效果。不再以單一地散發傳單、張貼公告等方式開展宣傳活動,要創新宣傳方法,切實有效地達到宣傳目的。一方麵,以一些企業正麵的好做法向企業叉車作業人員傳遞正確使用叉車的“正能量”,同時讓公眾掌握切實可行的防範叉車事故傷亡本領;另一方麵,以公眾重在參與的方式開展叉車安全宣傳教育,通過展示、播放叉車慘痛事故案例等手段來提高公眾的內心震撼感,從而使公眾形成絕不能隨便、絕不敢馬虎的條件反射式的思維定勢,在主觀上能積極主動參與到叉車安全的各項工作中,有效監督、堅決製止叉車非法使用行為。
第五,提升叉車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在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靈活運用信息化建設的各類高科技手段重點關注叉車安全,尤其是二手、不同場(廠)內流動作業的叉車。比如:利用建立特種設備QQ群、微信平台、二維碼通道等工具,多層次、多角度開展叉車安全信息公開工作,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注叉車安全、人人參與叉車安全的良好氛圍。
(本文來自《中國質量技術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