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麗區的華明新市鎮是本市較早進行城鎮化建設的區域之一,在這裏大量轉型以後的農民從事著運輸、土方工程、機械工程、建築等幾個重點行業,並成為華明地區個人經濟特色產業。陳先生是華明鎮的居民之一,受朋友的影響,他也打算做經營土方工程生意。然而,工程所需的機械設備動輒就要幾十萬元,噸位大一些的甚至要上百萬元,資金問題一時難住了陳先生。
在和朋友聊天的過程中,陳先生聽朋友介紹曾經通過天津農商銀行個人工程機械貸款購買過大型工程機械。於是,陳先生找到了銀行的客戶經理,詢問是否能夠申請個人工程機械貸款。在客戶經理的幫助下,陳先生以“工程機械抵押+經銷商、製造商全額回購+一定比例保證金”的複合擔保模式辦理了貸款,並在天津農商銀行指定的工程機械製造商處拿到了大型機械設備。現在陳先生的工程隊已經承攬了當地的一些工程,事業正式起步了。“天津農商銀行幫助我實現了創業的夢想,有了他們的幫助,相信我的事業會蒸蒸日上。”陳先生說。
陳先生辦理的個人工程機械貸款是指天津農商銀行向申請購買工程車輛或機械設備的借款人發放的人民幣貸款。該貸款業務所能購買的工程機械原則上僅限於該行與工程機械製造商簽訂的“總對總”協議項下的由工程機械製造商直接銷售或指定經銷商銷售的工程車輛和機械設備。“總對總”協議是指該行分別與工程機械製造商、特約經銷商簽訂合作協議。該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工程機械設備購買淨價的70%(含),單一自然人(或家庭)貸款總餘額原則上不得超過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