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網站22日公布第一批被取消或下放的能源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取消的審批事項為5項,下放的事項為7項。
在這些取消或下放的審批事項中,涉及煤層氣對外合作以及風電項目審批權限的調整,被普遍認為是最大“亮點”。分析指出,能源領域的新興門類目前市場發育不充分,政策機製不健全,項目審批權限的調整將可能產生巨大的市場影響。
煤層氣對外合作不用審批
國家能源局第一批取消的5個能源項目審批權為:企業投資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新油田開發項目核準;企業投資年產20億立方米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核準;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電力市場份額核定;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對外合作合同審批。
業內專家指出,5個取消事項中最值得關注的是煤層氣對外合作合同審批的取消。
據了解,我國煤層氣開采特別是井下抽采技術較國外落後,需要廣泛加強對外合作、引進先進技術來實現規模化開采,但一直以來在此領域都存在“煤層氣對外合作專營權”的掣肘,直到2010年,國內僅有三家公司獲得此項權限。在此背景下,我國煤層氣近年來開采和利用量始終未達標。
中國礦業大學副教授吳財芳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取消“煤層氣對外合作專營權”,是真正將產業發展的主動權交給市場,這有利於企業在對外合作中加快煤層氣開采技術的自主創新,進而帶來煤層氣開采的真正規模化、商業化發展。
進一步的分析則認為,近兩年頁岩氣開采熱興起,在這一領域,國內技術瓶頸因素更加突出,相較於煤層氣更需要與國外先進企業進行合作,並推進自主創新,有鑒於此,此次煤層氣對外合作權限的取消,對於未來頁岩氣開發領域開放對外合作釋放出了積極信號,也有利於國內頁岩氣開發商業化運作進程的加快推進。
風電不會“一放就亂”
此次行政審批權調整還涉及風電行業,在7個擬下放的能源行政審批事項中,下放“企業投資風電站項目核準”權限成為備受業界熱議的又一亮點。
2011年8月,國家能源局宣布收緊此前歸屬地方核準的“5萬千瓦以下風電項目”審批權,希望藉此結束前幾年風電盲目無序發展勢頭。自此之後,國內風電產業步入深度調整期,項目審批進度的減緩直接導致2011年下半年開始包括設備商和風電場開發商在內的全行業陷入“寒冬期”,A股多家風電設備上市公司訂單量不斷縮減,業績每況愈下,直至2012年底首次出現虧損企業。
有券商分析師表示,風電項目審批直接關係風電產業市場規模擴張的增速,此番項目審批權重新下放到地方,可能直接帶來地方政府繼續大規模上馬風電項目的“衝動”,進而重新帶動起風電產業的投資熱潮,廣大風電設備製造商及風電場開發商有望重新迎來新一輪業績爆發期。
但更多的業內專家則指出,經過近兩年的調整,棄風、技術成熟度不高等產業瓶頸問題已充分顯現,至今尚未完全解決。在此背景下,風電場開發投資收益預期始終不明朗,直接影響到風電開發商上馬新項目的熱情。此次風電審批權下放,應不會必然帶來以往地方盲目重複風電建設風潮的卷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