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經濟近幾年的一個特征是:幾乎所有發達國家都在危機前的平靜期內不約而同債台高築,而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徹底加劇了財政惡化。
卡門·M.萊因哈特(Carmen M. Reinhart)和肯尼斯·羅格夫(Kenneth Rogoff)的最新論文《債務十年》(A Decade of Debt)指出,發達經濟體的平均公共債務占GDP比率最近幾年已經上升至二戰以來的最高水平,超過了一戰和大蕭條時期的最高點。與此同時,私人債務水平,尤其是金融機構和居民債務,已經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險境地,成為很多國家公共部門的或有負債。
羅格夫是美國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前首席經濟學家。萊因哈特2012年7月開始擔任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教授,她在這篇論文發表時為彼德森國際經濟學研究所資深研究員,此前為馬裏蘭大學經濟學教授。
從曆史上來看,高杠杆率時期之後總會伴隨著更低的經濟增速和更頻發的違約,或公共和私人債務重組。事實上,違約和債務重組對於發達經濟體並不陌生。萊因哈特和羅格夫早些年的論文就記錄道,一些如今的富裕國家有著很長的違約史。
然而,作者指出,債務重組也會偽裝成“金融抑製”(financial repression)這種更微妙的形式進行。在比較研究了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期的違約和債務重組事件,以及上世紀40年代至上世紀70年代期間的金融抑製現象後,他們認為正是因為限製了私人部門的投資選擇,後一時期的債務削減才會幅度更大、速度更快。
“金融抑製”這一概念,最早由美國經濟學家羅納德·麥金農(Ronald McKinnon)和肖(Edward Shaw)於1973年提出,指那些允許政府從國內儲蓄者手中“強取”資金而又允許其不足額償還的政策,包括強製養老基金和其他國內金融機構向政府借債、設定利率上限、資本控製等。此後這一概念被用於描述新興市場金融體係在80年代開始啟動金融自由化之前的狀態。
然而,在布雷頓森林體係下,同時期的發達國家同樣對金融體係有著嚴格控製。萊因哈特和羅格夫指出,金融抑製也是發達經濟體在二戰後的常態,並不同程度地存在於80年代。通常,債務重組的目的有三重:削減現有債務存量的價值(減記)、削減債務成本(通過降低或設定利率上限)、最小化展期風險(通過延期或轉換為非流通債)。而40年代至70年代期間普遍存在的金融抑製無非是“安靜”的債務重組。
萊因哈特和羅格夫因而推測,考慮到當前債務已大幅擠壓,政府削減債務展期風險和遏製利息支出的迫切需求,再加上對直接重組的抵觸,可能會導致金融抑製的“複活”:包括政府通過“被俘虜的國內民眾”直接借債(例如養老基金)、直接或間接地設定利率上限、對跨境資本控製的更嚴格監管。
值得警惕的是,金融抑製的許多因素已經開始重新浮出水麵——而這一趨勢很可能在未來數年裏加快步伐,因為政府將在債務重組的選項中不得不作出艱難的選擇。
危機爆發以來,發達國家實際利率再一次跌到負值,而且越跌越低。即使在一些瀕臨違約或重組的主權國家,實際利率走低的趨勢也已形成。發達國家普遍的高失業率,使得央行更有理由把利率維持在較低水平。在這種背景下,金融抑製很可能已被決策者們重新拾起。
這正是萊因哈特和羅格夫所擔憂的:發達國家金融抑製的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