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解答這個問題。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征收方如果沒有取得相關的合法手續就進行強征或強拆行為,屬於明顯的違法。如果在此過程中造成被征收人受輕傷以上傷害,或造成死亡結果,則屬於犯罪行為。對於違法行為,被侵害人是可以采取必要的防衛手段來製止不法侵害的。但作為律師,我們並不建議被征收人采取這種方法。以暴製暴固然在當時痛快了,但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會將矛盾擴大化。如果征收不可避免,我們的最終目的,是取得維持原有生活水平的補償或者安置,那麽,我們為什麽不去走一條最有效、對我們傷害最小的維權之路呢?運用法律的手段,可以少走彎路,就是直接使用最實用、最高效的手段為自己爭取利益。因此,京平律師建議被征收人在遇到違法強拆時,可以這樣做:一、當違法強拆發生時,被拆遷人應當在第一時間報警,要求警方出警製止違法強拆的進行。具體要求如下:1.務必撥打110報警、本市、縣公安局不處理的,可以越級撥打110報警;2.務必多人、多次報警;3.對每次報警的時間,警方的出警時間進行記錄;4.在報警電話中明確講明自己遭遇的強拆情形和訴求;5.如果警方堅決不出警的,可以說明有人身危險,要求出警,不出警的,事後一定要到派出所要求立案調查強拆行為。實踐中,一些當事人認為警察已在現場,報警也沒有作用,故沒有選擇報警。這將為日後可能發生的維權訴訟造成困難和麻煩。二、違法強拆發生時,往往場麵混亂、緊急,但被拆遷人應當保持冷靜的頭腦,做好證據的收集工作。包括以下要點:1.要求拆遷人員出示證件,並出示強拆依據的法律文件;2.對強拆過程進行盡可能完整、清晰的錄音、錄像和拍照。必要時可預先安排親友等人員從多個位置、角度進行取證,以避免取證工具遭強拆人員搶奪破壞。三、當事人首先需要的就是沉著冷靜,調整好心理狀態。麵對違法強拆,任何被拆遷人都會產生焦慮、恐懼等嚴重的負麵情緒,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作為專業拆遷律師,我們會在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之初就與當事人做好充分的溝通交流,對其可能麵對的各種複雜、困難情況提前做出預計。隻有這樣,才能為贏得合理的補償創造條件。在恐懼下喪失原則,進而簽訂不公平的補償協議,維權的目標也就無法實現。最後,雖然經過努力,房子還是被無情地非法強拆掉,請務必要求警方調查查明實施強拆的單位和工作人員,通過訴訟或複議追究強拆的違法行為和責任。(京平~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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