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驗檢疫》2013年11月刊 □ 楊愛宏 陳 洪 楊振宇
分析一個城市的會展業地位,目前仍是比較困難的,不僅涉及展覽的麵積和數量,也與展會的質量和經濟規模有關。以此,我國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評價標準,會展的內涵和範圍界定也不清晰。中國會展雜誌社、中國會展研究中心於2012年8月正式發布了中國第一個行業景氣指數——中國會展指數(CCEI),但該指數所采集數據僅限展覽方麵,無會議方麵,且該指數還未成為政府認可的一種能夠反映我國會展業發展狀況的重要參數。另外,我國各省市會展行業行政主管機構不統一,統計方式、口徑、數據類別也不統一。例如,《北京市“十二五”時期會展業發展規劃》由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上海會展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由上海市商務委發布,《廣東省會展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
鑒於會展業整體分析情況的複雜性,筆者僅針對會議和展覽會兩方麵,根據相對權威部門發布的、可進行量化對比的統計數據,對北京會展業進行分析定位。
一、北京在舉辦國際會議方麵的情況
根據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的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北京舉辦國際會議98個,在全球排名第12位,居中國大陸城市首位。2011年共接待國際會議111個,是中國2011年接待國際會議最多的城市,位居全球城市排行榜第十。同時,北京在亞太地區的排名也由2010年的第4位上升到第2位,僅次於新加坡。由此可見,北京舉辦國際會議的數量在全國各城市中處於領先地位。
二、北京在舉辦展覽會方麵的情況
1.北京通過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展覽會,截至2009年共有17個,比2004年增長70%;香港、上海和新加坡通過的認證數量均為16個,可見北京處於領先地位。
2.根據中國貿促會發布的《2012年中國展覽經濟發展報告》,北京在舉辦展覽會數量、麵積方麵的排名見表1、表2。
根據相關材料,從展覽會麵積統計的大、中、小型展會情況看,上海在各個麵積區間展覽會的數量均排名第一,北京小型展覽會數量較多,但大型展覽會數量不如廣州。目前,北京、上海擁有室內可使用麵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展覽館均為7個,廣州為5個,但室內可使用麵積總量廣州排名第一。中國國際展覽中心(新館)作為北京最大的展覽館在室內可使用麵積上僅排名第七,相比第一的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廣州)少20餘萬平方米。由此可見,展覽館麵積的不足也是製約北京展覽業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
另外,上海會展研究院近期出版了《2012中外會展業動態評估年度報告》,首次發布了全球會展城市實力排名。報告從場館展能、商展規模、展商實力3個維度,將相關城市區隔劃分為三層級團組,廣州、上海、北京被定為國際會展二線城市,北京按得分排名位居廣州、上海之後。
三、助推北京會展業發展的思考和建議
根據北京“十二五”時期會展業發展規劃,北京市將建成“世界知名會展之都”、全球國際會議五大舉辦地之一,會展業收入力爭超過300億元。預計到2015年,北京年接待國際大會與會議協會會議數量將達130個以上;接待會獎旅遊團隊人數年均增長15%以上;舉辦規模5萬~15萬平方米的大型展會30~40場、規模在15萬平方米的超大型展會10場以上。另外,國外參展商的數量是衡量展覽會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做好相關服務對於吸引國外參展商踴躍參展尤為重要。為此,北京檢驗檢疫局應緊密圍繞北京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亞洲會展之都”戰略目標,為國際展覽會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1.繼續加強服務。北京檢驗檢疫局已經在國際展覽檢驗檢疫辦事處網站上將業務流程、法律法規、聯係方式等信息公開,同時編製印刷了《辦事指南》,方便國外參展商和代理商查詢和聯係。活動期間除提供業務谘詢外,還先後多次開展了“法律法規進展會活動”,進一步做好展會期間的宣傳服務工作,力求為各國參展商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筆者建議,還應進一步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持續不斷提高宣傳和服務意識,為參展商創造更優質的會展服務環境。
2.建立以展會為單元的管理機製。近年來,北京檢驗檢疫局探索開展了展會風險分析機製,根據展會規模、影響力、入境展覽品檢疫風險和質量風險等因素對國際展覽會進行科學評價,實施分類管理。針對重要品牌國際展覽會,積極參加展前協調會議,加強與會展管理部門、口岸聯檢部門、會展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共同促進北京地區會展業的舉辦。對屬於鮮活易腐商品和急於布展的展覽品,提供24小時預約查驗服務,開通報檢綠色通道。以展會為單元的管理機製是切實可行的,我們接下來要做的是,進一步開展在風險分析基礎上的機製研究,製定更加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
3.簡化行政審批項目和管理方式。展覽品作為暫時進出口貨物的一種,具有其特殊性,因檢驗檢疫迄今尚未製定專門的管理規章,對進出境展覽品往往是參照一般貿易性貨物對應的檢驗檢疫法規及規章製度。行政審批項目和管理方式沿用一般貿易的管理方式,沒有考慮到參展貨物暫時進出境的特點,對國外參展商的參展積極性帶來了限製。
以食品展為例,北京檢驗檢疫局對參展食品是按照一般貿易方式的要求嚴格管理,未經檢驗的僅允許展示,禁止品嚐,這將直接影響參展商的積極性。另外,參展食品時效要求很高,且具有種類多、單一品種數量少的特點,如果按一般貿易要求進行檢驗檢疫,無法保證抽樣數量和實驗室檢驗時間,這就造成了嚴格把關和服務展會之間的矛盾。筆者建議,針對入境參展食品,根據涉及種類、合理數量、安全責任主體等因素進行風險分析分類管理,建立一套適合入境參展食品檢驗檢疫管理模式。
以北京國際馬術展為例,一家國際展商計劃運送兩袋馬用飼料參展,且僅用於展示,展會結束後做退運或銷貨處理。但按照一般貿易方式的要求,飼料有準入條件且辦理相關手續相當繁瑣,最終此國際展商放棄了參展的想法。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可以調整行政審批模式,通過展前、展中、展後的全過程監管控製風險。
某博物館有一批動物標本赴海外參展,在回運入境時,若按照一般貿易方式要求,須辦理行政審批手續,在通關效率及物流成本上給參展單位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此種情況屬暫時出境複入境,風險相對較低,針對此類情況,可以簡化審批環節,並通過出境時備案查驗+入境時查驗核銷的方式控製風險。
這些例子隻是諸多問題的一個縮影,從檢驗檢疫部門的角度出發,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針對展覽品這一特殊貿易方式,適當調整管理模式,減少行政審批,降低準入門檻,加強後續監管,才能切實助推會展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