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都市報記者 練仁福 實習生 葉建輝 黃啟鵬
海峽都市報訊 “把入場券寫成入場卷,主辦方的這個失誤也太低級了吧?”昨日上午,市民李先生致電本報熱線968111反映,正在舉行的福州動漫遊戲展把門票印成“入場卷”,“真是貽笑大方”。
李先生提到的福州動漫遊戲展,在省經貿會展中心舉行,由省動漫遊戲行業協會主辦,展覽已於昨日結束。昨日,記者到現場采訪,發現門票上的確印著“入場卷”三字。售票處貼的宣傳海報上,“入場卷”三字也很顯眼。記者向售票人員反映門票上有錯別字,對方回應,“卷與券通用,沒有錯。”
“入場券”能不能寫成“入場卷”?福建師大的許老師告訴記者,《現代漢語詞典》裏,“券”的詞義為“票據或作為憑證的紙片”,如入場券、公債券。“卷”則有兩個詞義,一個詞義為動詞,把東西彎轉裹成圓筒形;另一個詞義為古時書籍寫在帛或紙上,卷起收藏。“券主要是指票據的意思,所以應該寫成‘入場券’。”許老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