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2如果司機與車主是雇傭關係,車主要承擔責任,具體是多少又交通部門認定,但不是連帶責任。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我不清楚你說的是什麽關係,分類如下: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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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2如果司機與車主是雇傭關係,車主要承擔責任,具體是多少又交通部門認定,但不是連帶責任。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我不清楚你說的是什麽關係,分類如下: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雇主責任:在駕駛員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9條予以確定。 3、連帶責任:在車輛有安全隱患或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與車輛使用人構成共同侵權,車主責任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3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①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誌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製,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範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係,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123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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