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網站近日發布公告稱,2015年1月1日起國Ⅲ柴油車產品將不得銷售。公告稱,為落實《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和《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促進大氣汙染防治,減少汽車尾氣排放,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信部定於2014年12月31日廢止適用於國家第三階段汽車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Ⅲ)柴油車產品《公告》,2015年1月1日起國Ⅲ柴油車產品將不得銷售。
停售國Ⅲ柴油車,意味著柴油車國Ⅳ階段將新增數百億市場規模。有專家預測,基於我國現有柴油車年產量規模,如果100%嚴格實施國Ⅳ排放標準,帶來的核心配件市場規模將是國Ⅲ階段的9倍。
本次國Ⅲ升國Ⅳ,從2013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各區域漸進式實施,全國範圍嚴格執行是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在這一年半的時間裏各區域、各企業將根據實際情況去推進,有利於相關生產企業、經銷商作充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