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競爭激烈的會展市場上,搞好項目策劃應重點把握好以下四個原則:
一是合法原則。不合法的項目絕對不會有生存空間。筆者所指的合法,側重於符合國家政策這個涵義。在當前全國幾千個會展項目同台競技的大環境下,這個原則把握的好,對辦展單位爭取政府方麵的資金支持、政策支持、環境支持等非常重要。如果你所選擇的項目涉及當地某主導產業、特色產業的快速發展,那麽相關部門在審批時就要考慮到這個項目有“高度”,容易放行。如果你所策劃的項目缺乏一定的“高度”,或者說涉及某些真空地帶、敏感地帶,有關部門不支持或被槍斃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比如說,宗教問題是我國的一個敏感話題,考慮這類項目時就需要策劃者必須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政策法規,而且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否則,這類項目不會被輕易通過審批,進一步說,既使你打了擦邊球,還有可能擦出火花來,以致“引火燒身”。
二是生命力原則(或者說可持續發展原則)。一個會展項目從策劃起到最後落實,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且往往第一屆能夠實現經濟效益持平或微利就已相當不錯,前三、四屆都屬於培育期,真正成為品牌,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需要經過一個較長時期,付出的心血肯定很多很多。因此,策劃項目必須考慮好所選項目的生命力有多強,不能說這個項目剛滿一周歲(指舉辦一屆)就夭折了,或者說,往後再舉辦的難度就大了,這樣的項目必須學會放棄。對展覽人來說,一槌子買賣的事兒盡量少幹,不利於本企業事業的長遠發展。必須選擇那些造血功能強,能滾動式發展的長線項目,即:可持續發展項目。一般來說,以當地(或全國)主導產業、優勢產業為基礎的專業性會展項目的可持續發展勢頭兒強勁;以經濟較發達地區流通中心、物流中心、集散中心等為基礎的綜合性展會可持續發展勢頭兒強勁(如廣交會);以政府重點發展、鼓勵發展、優先發展產業為基礎的會展項目可持續發展勢頭兒強勁;以較特殊行業產業為基礎的展會項目可持續發展勢頭兒強勁(如宗教類展會、殯葬類展會等)。
三是專業化原則。隨著市場經濟的日漸繁榮,社會分工也越來越細,市場上取代百貨商店的是一個一個的專賣店,展會也一樣,專業性會展活動的生命力日趨旺盛,綜合性展會的光環已時過境遷。可以說,是生產力的發展導致社會分工的細化,社會分工的細化又導致會展活動的專業化發展。策劃會展活動一定要講求一個“專”字,就像人有一技之長一個道理,靠著一招兒鮮起步、發展、壯大、繁榮。在當今社會裏,你想包打天下,精力上不夠,能力上欠缺,環境上製約,多種因素逼迫你隻能吃“專業”飯。這猶如飲食方式的變化,過去多吃大鍋菜,現在是一個盤子一道菜,一道菜一種工藝手法,一種口味一種特色。展會要出彩,就要通過“專”,通過一個點深挖下去,把與這個“點”相關的產品資源、人力資源、企業資源一條線整合起來去做品牌,方能大放光彩。比如青島啤酒節,就巧妙地抓住“啤酒”這個點,把與其有關的上遊、中遊、下遊商家、買家、賣家聚攏到一起,成功實現了品牌化。展會“專業化”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提倡“專業化”並不排除綜合性展會,不是說綜合性展會就沒有一點兒生命力,沒有一點兒發展潛力。
四是因地製宜原則。會展項目的策劃運作,一定要考慮產業狀況、綜合環境狀況、經濟文化狀況等多方麵因素。別的地方成功運作的展會,在你這裏未必就行,你這裏辦的挺好的展會,移師他地未必就能存活。這就好比熱帶雨林地帶的花草樹木,在溫帶就不能適應是一個道理。展會策劃一定要學會量體裁衣,否則風險就較大。需要說明的是一個地方到底適合辦什麽展會好,產業基礎僅僅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方麵,如果沒有產業基礎,但流通好、綜合環境好,照樣可以辦展,而且辦好展、辦大展、辦品牌展。這就需要我們量體裁衣、因地製宜去策劃項目。此外,會展企業還要量力而行。大馬拉小車不合適,小馬拉大車同樣不匹配。有展館有充足的財力支持,可以辦國際性大展。展館不行或財不豐盈非要去辦個輻射麵較廣的大展就純屬抱有僥幸心理,辦好了掙一筆錢,可萬一辦砸了呢?不全賠進去了嗎?所以,是辦全國性國際性展會,還是辦區域性展會,會展企業還要量力而行,在能力不夠的情況下,要學會借力,學會與別的相關單位與人員合作,成為一個共生體,共謀大業,同樣能形成大氣候,辦出大品牌。
上述四個原則需要在進行展會策劃時一同考慮。當然,進行展會項目策劃還有很多其它注意事項和細節需要認真考慮。總而言之,啟動一個會展項目投入較大,會展企業策劃項目、選擇項目要謹慎,要一遍一遍地過腦,一次一次地完善,方能有個好結果。如果在道理上都行不通的事兒,那麽操作起來的落地性就更難了,決不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