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展品的安全保護要注意什麽?
·關於展覽場所的原狀恢複?
·關於小賣品的銷售方式?
·什麽展品不可以展出?
·對於試銷有什麽要注意的沒有?
關於展品有什麽要注意的嗎?
A:展品是展出者生產或經營的製品。
B:類似如下的東西禁止展出。武器、槍、刀、劍類,引火,爆發性或放射性危險物,劇毒物,麻藥,有可能侵害工業所有權的東西進口或禁止銷售品。另外,主辦者認為有礙於展覽會舉辦的物品。
C:保護工業所有權:有關申請工業所有權以前的發明方案的展品,根據另定的手續,受到特許法第30條3項等的保護(國內)。
關於展品的安全保護要注意什麽?
目前,我們國家的展館安全管理還不是很完善,所以,大部分展館是不負責展品安全的,如果你要展覽珠寶的話,可要當心。記得,前幾年在國貿的珠寶展請了128名保安人員。去年,香港珠寶展丟了好幾百萬港幣的珠寶呢!
關於展覽場所的原狀恢複?
展出者在會場內工作時,原則上在展品撤除期間內完全恢複,所謂恢複,並非原樣不動,如因在會期內不能進行恢複,而由主辦者代辦時,其恢複所需之費用由展出者負擔。
關於小賣品的銷售方式?
小賣品的出售,賺點錢不是主要目的,從展覽現場效果看,是為了活躍展覽氣氛,吸引更多觀眾;從展覽促銷角度看,小賣目的,全在於促進展覽品的銷售和獲取大批定單,以價廉物美之印象,博取廣大觀眾對中國某些商品的良好印象,以有紀念意義的小商品,讓觀眾留下對中國展覽的記憶。同時,通過賣品出售,亦是實地了解當地消費市場的一次良機。從這最後一點考慮,不論采取何種方式出售賣品,展出者一定要參與進去作些現場考察和交談。
小賣品出售方式,大體有三種:
一、 自銷,最能取信於觀眾,但由於工作量過大,故往往將有限的展團力量牽進過多,而常常造成本末倒置,削弱了展覽與成交的工作;
二、 同當地經銷商或代理商合作經營,銷售設備和大部分售貨員由當地合作者負責,可以大大減輕展覽團的工作量;
三、 將小賣品賣給當地的經銷商代理,並在展覽近處提供銷售場地,是最省事的辦法,不過有兩點須請注意:
1) 使小賣品更適銷對路(包括部分有銷售市場的試銷品),可邀請代理商來華選購。
2) 為使小賣品不因代理商可能的圖利心切而推動原旨,事前應與經銷代理訂立關於銷售價案同當地市場價格差價的幅度;通常低於當地市價的10%左右。
什麽展品不可以展出?
武器、槍、刀、劍類,引火,爆發性或放射性危險物,劇毒物,麻藥,有可能侵害工業所有權的東西進口或禁止銷售品.另外,主辦者認為有礙於展覽會舉辦的物品.
對於試銷有什麽要注意的沒有?
展出者在所分配的展覽小間內,不能把展品或其它物品在展覽會期間以轉讓的條件銷售。不過,可以按有關規定條款可以在特定的場所試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