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 工程機械大部分不屬於特種設備,並且需要持證上崗。 2012年起,工程建設機械已經不再列為特種設備目錄(塔吊、施工升降機、行車等少數機種除外)。目前挖掘機、裝載機等大部分機種的建設機械已經不屬於特種設備,不涉及特種作業,因此也不再是特種作業證書。質監部門負責生產製造領域的監管職能,不再辦理施工現場環節的工程建設機械類操作證書。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其中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為承壓類特種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為機電類特種設備。2014年11月,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新修訂的《特種設備目錄》。 其中代碼4000 起重機械,是指用於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並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範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於或者等於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於或者等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於或者等於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於或者等於2m的起重機;層數大於或者等於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代碼5000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遊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代碼5100 機動工業車輛 代碼5110叉車 需要持證上崗,工程機械操作手是一個高危行業,實際的工作中,經常會遇到意外狀況,輕則挖掘機傾翻變形,重則挖掘機整個被毀,機手的人身安全常常會受到威脅,而根據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挖機操作手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由雇主承擔。對於很多個體用戶來說,挖掘機是自己的最大財產,當挖掘機遇到事故,駕駛員受傷甚至死亡的時候,常常是沒有能力去承擔事故帶來的巨額損失和賠償的。 保險公司對於沒有操作證的挖掘機操作手引發的事故,是有權拒絕作出賠償的,這樣的境地對於挖掘機用戶和操作手來說,都是非常被動的。 因此,操作手辦理一個國家承認的正規操作證書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麵本網就此問題向大家介紹一下挖掘機操作證的獲取途徑和注意事項: 挖掘機操作證有以下三種,這三種均可以作為事故處理時保險公司賠付時的操作證件依據。 第一種:勞動及社會保障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種:質量監督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2012年以前) 第三種:中國建設教育協會頒發的《建設機械崗位作業人員證書》
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