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天降橫禍,一個花樣年華女孩子殞命當場。賠償再多有啥用?畢竟鮮活的生命無法回來了。事情其實發生有一段時間了。那是2月4日晚,一位22歲女孩乘坐順風車從射陽到鹽城市區,途中發生車禍。順風車撞上挖掘機上的電線杆,電線杆貫穿了副駕駛座上的她。事故定責以交警部門調查說了算,但我認為,首先看成是一個普通的交通事故,不要光盯著順風車,才好處理。據稱順風車駕駛員視力不太好,又是夜間駕車,如果不是速度過快,也許不至於有這樣事情發生。十次事故九次快,還有一次是意外。所以順風車駕駛員有責任。長長的電線杆用挖掘機運輸也是情非得已,不過,這樣運輸是否超長或超寬,為什麽沒有設定警示標誌,為什麽沒有安全人員在現場指揮?所以,挖掘機有很大責任。區分了雙方責任後,死者家人可以依法向順風車駕駛員索賠。盡管順風車為我們出行帶來了便捷,但仍然不合法,是非營運性質的私家車幹了營運活。既然拉人賺錢了,賠償方麵也得多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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