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 月,裴先生以54 万元的价格在武汉某机械有限公司监利支社购买了一台7 吨(DH70)挖掘机。不料,新买来的挖掘机使用35 小时后,就开始漏机油。经销商联系厂方更换该挖掘机的发动机,依然存在漏油现象。裴先生遂要求经销商全额退款,但遭到经销商的拒绝。
该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并及时召开了由消费者、经销商、厂家三方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解。最后,三方达成协议,由武汉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返还裴先生52.4 万元,其中扣除了该机在使用过程中的折旧费1.6 万元。裴先生拿到钱后非常高兴,专门制作锦旗送到容城工商分局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