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宣州区
公路管理所工地
施工需要,宣州区招投标中心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下列农用车。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价函。
一、采购项目编号:XZC2010054
二、采购货物:
小型挖掘
装载机1辆(俗称两头忙),参考
品牌:
徐工WZ30-25。
配置:挖掘斗容不低于0.3立方米,装载斗容不低于1.0立方米,轮胎式行走系统。三、询价要求:1、供应商资格: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2)、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疾的其它条件的合格企业法人;(3)、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车辆的供货、调试、交付使用、售后服务能力。投标单位投递报价函(附件1)应同时携带以下关键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备案(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附件2、3)。2、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确保所供产品均为符合国家检验
标准合格产品,并随车附车辆合格证、
维修说明书、售后服务手册、工具等一切相关资料;(2)供应商应确保所供产品质量,送货到位后无损坏、无污损,否则无条件给予调换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3)供应商应按
招标方要求无条件提供符合询价要求的所供产品以及清单(含生产厂家、
品牌、型号等内容);(4)免费将所供产品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如确无现货,将供货期备注在报价一览表上,届时将根据报价、交货期综合考虑中标单位。3、报价:(1)、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货物的唯一单价,高于市场的报价无效。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自行考虑
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费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依附车辆所报的装潢价格或赠送的
配件价格均不在确定中标价格范围中,如有产品报价相同时参照考虑。4、中标价款及付款方式:(1)、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2)、付款条件:不预付货款,车辆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次性付清全部付合同价款。5、报价函构成:供应商应提交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产品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彩页)。
6、报价函递交: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疾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报价函一式二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四、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疾的投标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投标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招投标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疾的条件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投标中心将没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A.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疾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B.成交供应商在规疾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C.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报名及保证金的缴纳:
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8月6日上午11:00时前;
地点及银行帐号分别为:帐户名:宣城市宣州区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宣城市农行敬亭支行 银行帐号:12-070101040010853
凭银行交款单到我中心开具正式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未交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退回投标公司帐户(不计息)。
六、评审原则:
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原则上以供应商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但询价后,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中心及采购方须向
市场进行了解及调查,确定后由招投标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爟,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爟至采购单位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七、投标函投递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函投递截止时间:2010年8月6日下午3:30时;地点:宣州区招投标中心四楼评标厅(宣城市梅溪路302号)。
联系人:吴海燕 周耀斌;
联系电督:0563-3017803 3035049
传真:0563-3017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