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福清X176线K21+230-K24+080段破损沥青路面
改建工程(招标编号:FJJXZ-2009023号)已由福州市
交通局以榕交建【2009】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人民政府阳下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人民政府阳下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X176线K21+230处,终点位于X176线K24+080处;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前段(K21+230-K22+930),路面采用全路幅路面宽6.5米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后段(K22+950-K24+080)路基宽7.5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5米,路肩为0.5米硬路肩;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X176线K21+230-K24+080段破损沥青路面
改建工程
施工,工程造价约2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
标准;
2.6.本项目(合同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州路信
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并持有合格有效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
在建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7]89号文件规疾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合同段)
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按招标文件有关规疾提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2月24日至2009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和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人民政府阳下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清市阳下街道办事处
电督:13960809679,
联系人: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聚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29号综合楼4层,
邮编:350003;
电督:0591-87813438,
传真:0591-87800567;
联系人:许小姐。
帐户名称:福清市阳下街道财政办公室
帐号:9010711090010991107181
开户银行:福清市音西信用社阳下分社
(凭证上应注明“X176线K21+230-K24+080段
改建工程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建设局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