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對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進行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過程中所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餘泥及其他廢棄物。
我國建築垃圾的數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以500-600噸/萬平方米的標準推算,到建築垃圾2020年,我國還將新增建築麵積約300億平方米。
建築垃圾的危害
1、建築垃圾隨意堆放易產生安全隱患
大多數城市建築垃圾堆放地的選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隨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隱患。施工場地附近多成為建築垃圾的臨時堆放場所,由於隻圖施工方便和缺乏應有的防護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響下,建築垃圾堆出現崩建築垃圾隨意堆放--武原丞塌,阻礙道路甚至衝向其他建築物的現象時有發生。在郊區,坑塘溝渠多是建築垃圾的首選堆放地,這不僅降低了對水體的調蓄能力,也將導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的降低。
2、建築垃圾對水資源汙染嚴重
建築垃圾在堆放和填埋過程中,由於發酵和雨水的淋溶、衝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滲濾出的汙水--滲濾液或淋濾液,會造成周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嚴重汙染。
垃圾堆放場對地表水體的汙染途徑主要有:垃圾在搬運過程中散落在堆放場附近的水塘、水溝中;垃圾堆放場淋濾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中淋濾液在土層中會滲到附近地表水體中。垃圾堆放場對地下水的影響則主要是垃圾汙染隨淋濾液滲入含水層,其次由受垃圾汙染的河湖坑塘滲入補給含水層造成深度汙染。垃圾滲濾液內不僅含有大量有機汙染物,而且還含有大量金屬和非金屬汙染物,水質成分很複雜。一旦飲用這種受汙染的水,將會對人體造成很大的危害。
3、建築垃圾影響空氣質量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大量的建築垃圾隨意堆放,不僅占用土地,而且汙染環境,並且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空氣質量。
目前我國的建築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處理,然而建築垃圾在堆放過程中,在溫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機物質發生分解,產生有害氣體,如建築垃圾廢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離子,硫酸根離子在厭氧條件下會轉化為具有臭雞蛋味的硫化氫,廢紙板和廢木材在厭氧條件下可溶出木質素和單寧酸並分解生成揮發性有機酸,這種有害氣體排放到空氣中就會汙染大氣;垃圾中的細菌、粉塵隨風飄散,造成對空氣的汙染;少量可燃建築垃圾在焚燒過程中又會產生有毒的致癌物質,造成對空氣的二次汙染。建築垃圾造成空氣汙染。
4、建築垃圾占用土地 降低土壤質量
隨著城市建築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點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場的麵積也在逐漸擴大。垃圾與人爭地的現象已到了相當嚴重的地步,大多數郊區垃圾堆放場多以露天堆放為主,經曆長期的日曬雨淋後,垃圾中的有害物質(其中包含有城市建築垃圾中的油漆、塗料和瀝青等釋放出的多環芳烴構化物質)通過垃圾滲濾液滲入土壤中,從而發生一係列物理、化學和生物反應,如過濾、吸附、沉澱,或為植物根係吸收或被微生物合成吸收,造成郊區土壤的汙染,從而降低了土壤質量。
此外,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築垃圾在種種外力作用下,較小的碎石塊也會進入附近的土壤,改變土壤的物質組成,破壞土壤的結構,降低土壤的生產力。另外城市建築垃圾中重金屬的含量較高,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其將發生化學反應,使得土壤中重金屬含量增加,這將使作物中重金屬含量提高。受汙染的土壤,一般不具有天然的自淨能力,也很難通過稀釋擴散辦法減輕其汙染程度,必須采取耗資巨大的改造土壤的辦法來解決。
處理方法
1、利用廢棄建築混凝土和廢棄磚石生產粗細骨料,可用於生產相應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砂漿或製備諸如砌塊、牆板、地磚等建材製品。粗細骨料添加固化類材料後,也可用於公路路麵基層。
2、利用廢磚瓦生產骨料,可用於生產再生磚、砌塊、牆板、地磚等建材製品。
3、渣土可用於築路施工、樁基填料、地基基礎等。
4、對於廢棄木材類建築垃圾,尚未明顯破壞的木材可以直接再用於重建建築,破損嚴重的木質構件可作為木質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造紙等。
5、廢棄路麵瀝青混合料可按適當比例直接用於再生瀝青混凝土。
6、廢棄道路混凝土可加工成再生骨料用於配製再生混凝土。
7、廢鋼材、廢鋼筋及其他廢金屬材料可直接再利用或回爐加工。
8、廢玻璃、廢塑料、廢陶瓷等建築垃圾視情況區別利用。
我國的建築垃圾再生利用已經有了一定的技術基礎,無論是實驗室的研究還是市場應用都有了一定成果。
建築垃圾中的許多廢棄物經分揀、剔除或粉碎後,大多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如:廢鋼筋、廢鐵絲、廢電線和各種廢鋼配件等金屬,可以代砂,用於砌築砂漿、抹灰砂漿、打混凝土墊層等,還可以用於製作砌塊、鋪道磚、花格磚等建材製品。
由於建築垃圾堆放比較集中,場地比較有限,而且交通不是很方便,建議選用建築垃圾破碎機。該設備對各種大型大塊物料進行多級破碎。設備占地麵積小,可節省大量基建及遷址費用;能夠對物料進行現場破碎而不必將物料運離現場再破碎,從而大量降低了物料的運輸費用。建築垃圾破碎機還可以根據實際現場設計改型,非常適合建築垃圾破碎。
建築垃圾並不是真正的垃圾,而是放錯了地方的"黃金",建築垃圾經分揀、剔除或粉碎後,大多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如:廢鋼筋、廢鐵絲、廢電線等金屬,經分揀、集中、重新回爐後,可以再加工製造成各種規格的鋼材;廢竹木材則可以用於製造人造木材;磚、石、混凝土等廢料經粉碎後,可以代砂,用於砌築砂漿、抹灰砂漿等,還可以用於製作鋪道磚、花格磚等建材製品。這都使得建築垃圾再生具有利用率高、生產成本低、使用範圍廣、環境與經濟效益好的突出優勢。
建築垃圾回收處理技術最早是在德國起步的,進入中國比較晚,但是有關建築垃圾處理的技術其實早在設備成型之前就已經逐步在完善中了。所以從技術上來看,國內設備並不遜於國外產品。
發展曆史及政策
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的曆程並不是很久遠,我國是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建築業也同時快速發展,而相伴而生的建築垃圾也日益增多,開始出現大量占用土地,汙染環境,影響美麗城市建設時,建築垃圾的綜合利用才得到重視。
建設部《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2005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並堆放到指定地點,建築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當方便居民。
2008年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的相關企業開始逐步啟動,對於建築垃圾的綜合利用也開始逐漸在市場宣傳。
十八大以來麵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汙染嚴重、生態係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做出了"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決策,國家在宏觀政策上明確將環保產業作為未來戰略性新型產業之一,建築垃圾資源化產業的相關政策也在不斷深化,對於建築垃圾的綜合利用開始在政策支持引導。
2013年《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印發指出,建築垃圾處理應是城市基礎設施,要加大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提升生活垃圾處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
《2015年循環經濟推進計劃》提出了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的要求,提出要研究起草《關於加強建築垃圾管理及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試點方案》,開展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省建設工作,鼓勵各地探索多種形式市場化運作機製,創新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領域投融資模式,給我國建築垃圾資源化產業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
在隨後的幾年裏也是每年都會有政策出台,明確提出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對於建築垃圾的綜合利用形式也越來越具體,包括今年國務院印發的“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與《2019年版綠色產品目錄》都明確指出要加強城市垃圾處理,建築垃圾的綜合利用從前期開始被認識再到如今大力號召以及慢慢的落實到地讓我們看到了建築垃圾綜合利用的美好前景。(本文來自 南方路機攪拌學院)
跨越山海,共襄盛會。11月5日-7日,第五屆IRF亞太地區大會和第十二屆馬來西亞MRC(MalaysiaRoadConference)暨展覽會在吉隆坡隆重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