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平:建議“國六”排放法規適當推遲實施
不久前,環境保護部頒布了《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從2020年1月1日起,凡不滿足“國六”排放標準的新車將不得生產、銷售、注冊登記,不滿足“國六”標準要求的新發動機不得生產、銷售和投入使用。
廣西玉柴機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晏平
作為國內產品型譜最全、應用範圍最廣的發動機生產企業掌舵人,廣西玉柴機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晏平密切關注國家實施國六排放法規的時間表。作為全國人大代表的晏平針對該《意見稿》進行了調研,他提出了適當推遲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時間的建議。
晏平認為,滿足“國六”排放標準的發動機成本高、技術難度大,一個全新發動機的開發至少要5年,再加上整車的標定,如果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國六”,國內的整車廠家都會準備不足,加之國內原有發動機產品平台基本上都無法滿足“國六”要求,需要重新開發,更增加了研發難度。他還對比分析了歐洲實施歐Ⅵ法規的過程,指出歐洲在法規發布後會給企業5年左右時間準備才正式實施,而我國實施“國六”標準的準備時間不足4年。
他在建議中說,為滿足“全球最嚴”的“國六”排放法規,中國汽車工業必須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這對行業現狀來說基本是不現實的。由於發動機所用的電控燃油噴射係統、排氣後處理係統等主要核心零部件都需要升級,對於缺乏技術積累和足夠考核驗證的國內自主品牌供應商來說,將無法滿足要求。國內自主品牌核心零部件供應商的市場空間將變得越來越窄,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將受到衝擊;同時國內發動機和整車廠與國外品牌供應商的談判空間也會越來越小,無形中會大大增加合作成本。
為此,晏平建議國家將“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時間推遲至2022年。他認為,與其倉促實施“國六”標準,不如進一步加強對現有“國五”的生產和使用一致性的管理力度,保證在用車的排放達標,這樣減排的效果將更大,也能促進汽車工業的進步。另外,他還建議政府對汽車行業進行重大產品升級政策性補貼,以確保產品升級的順利進行。
促進農機企業健康發展也是晏平今年議案的關鍵詞,今年他帶來了繼續加大農機補貼額度及規範補貼操作方法的建議。
據悉,為提高農業機械化,增加農民收入,降低農民勞動強度,我國自2004年開始,進行農機購機補貼。補貼金額也逐年加大,從最開始的不足1億元增長到了2014年最高峰的237億元。此後,由於農機補貼中存在的一些問題,2015年起國家逐漸減少補貼額度,2017年額度約為186億元。
晏平在建議中客觀闡述了農機補貼中存在的問題並進行了原因分析。晏平說,現在的農機補貼是直接補貼到農戶,企業將農機產品賣給用戶時,先減去補貼額,然後企業到農機局進行結算,由於一般一年結算一次,造成應收賬款加大,企業負擔加重;另一方麵,農機企業為了將產品納入補貼目錄,競相降低價格,削弱了企業應有的基本獲利空間,導致農機企業沒有能力進行技術改造,造成農機產品缺少創新,大多數雷同或抄襲。這也導致了農機補貼政策實施以來,雖然中央的補貼資金已經累計達到了1400億元,但至今為止,我國農機行業還沒有誕生一家水平達到凱斯、約翰迪爾這樣的農機集團。
為克服當前補貼製度的不足,使補貼精準發揮作用,創造新動能,晏平建議,將農機補貼直接給到農機企業,而不是直接補貼到農戶個人。政府可以通過農機新品開發補貼、農機研究補貼、或對農機企業減稅的辦法,增加農機企業的獲利水平,從而間接補貼農民用戶。
晏平認為,這樣能讓各農機企業處於完全開放的競爭市場,通過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降低產品售價的辦法,來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因此,這種辦法下,最終的受益者仍然是農民用戶,既能讓農戶獲得高質量、低價格的產品,又讓農機企業得到健康發展。
麵對工程機械數量大、缺乏有效監管的現狀,晏平從工程機械上牌和強製報廢入手提出了相關建議。他認為,當前國內工程機械數量龐大、流動性強、分布地域廣,但因為整個工程機械行業缺乏係統的法律法規管理,導致機械使用期限跨度長,老舊設備量大,用戶主動淘汰難,由此引發了大量的購機債務糾紛、安全事故、工程糾紛、排放汙染無法監控等問題。
在建議中,晏平希望從國家層麵出台加強工程機械行業管理的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明確責權利,使工程機械管理方式逐步向機動車管理方式靠攏,同時,製定中長期規劃,並分步驟、分階段、分區域推進工程機械上牌和強製報廢工作。此外,晏平還就國有企業改製過程中職工的安置政策提出了專項建議。(本文來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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